為規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及相關活動,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這標志著自2017年
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被暫停登記6年后,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再度重啟,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此前CCER登記雖被暫停,但市場上已備案的存量CCER仍可參與交易。今年初以來,市場對于CCER登記重啟的呼聲越來越高。3月,生態環境部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
方法學建議;5月,生態環境部官員在中關村
論壇林草
碳匯創新國際
論壇上提出“爭取今年內重啟CCER”;6月,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項目在
北京實現初步驗收;7月,生態環境部就《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
生態環境部表示,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后,各類社會主體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自主自愿開發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項目減排效果經過科學方法量化核證并申請完成登記后,可在市場出售,以獲取相應的減排貢獻收益。啟動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利于支持林業碳匯、可再生能源、甲烷減排、節能增效等項目發展,有利于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生態環境部將于近日發布首批項目方法學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是指導特定領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查的主要依據,是支撐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規范高效運行的必要配套技術文件。
早在今年3月份,生態環境部就發布《關于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的函》(環辦便函〔2023〕95號,下稱《建議函》),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并提出:“具備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編制技術條件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等均可提出方法學建議”“擬提出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可以是原有已備案方法學的修訂,也可以是新的方法學,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體現
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趨勢,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有利于推動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能夠避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者實現溫室氣體的清除。”
此次新發布的《辦法》,將“屬于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項目方法學支持領域”列為申請登記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其他還有具備真實性、唯一性和額外性;于2012年11月8日之后開工建設;符合生態環境部規定的其他條件)。業內人士對此表示,這意味著此前將不再使用由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項目方法學,轉而采用生態環境部新制定發布的項目方法學。生態環境部曾在《建議函》中表明原因稱:“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方法學體系難以滿足當前工作需求,多數方法學需要更新基準線和額外性論證要求,部分方法學缺乏推廣使用價值和應用場景,個別方法學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近年涌現的創新減排技術也急需相應方法學支持。”
那么,項目方法學將何時發布?又將發布哪些內容?9月份有市場信息稱,生態環境部正在審核并將于近期通過第一批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或將開放造林碳匯(含竹林)、紅樹林修復、并網海上風電、并網光熱發電等4類項目的方法學,因這4類項目的項目方法學基礎較好。國家氣候戰略中心確認其已于9月上旬,將上述項目方法學建議移交生態環境部內司局及有關部委征求意見。生態環境部此次披露表示:“擬于近日發布首批項目方法學,支持林業碳匯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項目發展”,與市場信息吻合,這意味著,林業碳匯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項目方法將于近日發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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