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補償的零售市場非常小而且比較零散。全球估計有30-40個供應商,主要分布在歐洲、美國和澳大利亞。(相關資料和研究顯示,在發展中國家沒有發現零售提供商,盡管也有可能存在)。一些零售商通過建立全新的組織來投入到這個新興市場之中,而另外一些環境保護組織,也開始從其已有項目中,或與其他項目捆綁開展碳計劃,或單獨開展碳項目來出售
碳補償。
零售商面向不同的市場對象,包括個人、企業、政府部門或者整個城市,還有國際事件,其中有些是營利的有些是非營利的。他們的網站通常包括碳計算器,可以計算個人因飛行或駕車所產生排放量,或者是每年的排放量。用碳補償來抵消空中旅行目前看來是最熱門的銷售手段。而作為購買的回報,個人將獲得證書。企業往往從零售商處選擇通過標簽計劃或者有一個標志來表明他們的產品是通過碳補償或者是碳中性的。同時,一些零售商也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的服務,包括
碳排放的計量和碳中性的市場開發和銷售策略。
在可持續發展方面,各零售提供商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效果差別很大,主要在于項目的類型。不同的項目類型有不同的側重點,有的項目對當地社區貢獻很少,有的項目則十分重視社區效益,還有的項目就是為了解決生物多樣性和社區的問題而設立的。就能源類項目而言,有的是大型可再生能源項目,有的則是在貧窮地區使用節能灶的項目。令人振奮的是,雖然目前有些提供商只是專門提供能源項目,但大部分的零售商還是比較關注林業項目,有些人認為樹木更容易推銷給公眾,因為樹木解決全球變暖問題更形象,也更容易理解。
除了項目水平不同,項目質量存在差異之外,零售市場的另一個問題是確認減排量VERs的加價幅度問題,因為,在有些項目中,僅就花在銷售與行政上的財政收入就已經超過了項目本身。一個零售商僅在項目上投入財政收入的25%,而在銷售和廣告的費用卻在25-30%。而一些非營利零售商,例如在德國,法律規定,財政收入的70%必須用于項目活動,留下不到30%的用于行政。
志愿市場對于私營零售商來說還有一個兩難的問題:即營利組織必須設法增加收入降低成本。理論上講,一方面應該在市場承受范圍內提高碳補償
價格,并盡量減少項目支出和其他的耗費;另一方面,志愿購買碳補償的買家并不是在購買一件商品而是在尋找一種社會認可和社會責任。碳排放的計算僅僅是衡量他們所做貢獻的一種方式,這個行為本身就在于體現對社會的捐助性和公益性,而不是為了獲取更多利潤。
相反的觀點則認為,企業或個人志愿購買的
碳減排額并不是慈善捐贈,而是購買一項服務。零售商提供的不僅僅是碳補償,還包括使用的權力、便利的設施和質量的保證。并認為,深入分析會發現,慈善捐款是針對那些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人而言的,實際上我們都應該為氣候變化負責,都應該為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買單,因此,這種所謂的慈善和捐款是應該的,必須的經濟行為,而不是額外的社會行為。如果發現零售商將財政收入投入于實際項目的部分過少,消費者可以選擇另外一家。最終,如果零售商經濟規模繼續擴大,其直接投入到項目或其他相關成本的財政收入也將隨之增加。不過,一些碳補償提供商寧愿人們稱其公司為非營利企業而不是私營企業,理由是他們的目標是為了緩和氣候變化而不是獲取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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