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的內容和關注重點
從全球看,隨著環境保護和社會公正意識的不斷增強,信息披露工作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2006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銀行倡議組織發布《負責任投資原則》,支持機構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決策。部分國際組織、政府機構對ESG信息披露的標準和內容開展了持續研究。目前,已形成一些有影響力的標準和成果,如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全球契約十項原則”、國際標準化組織《社會責任指南》、二十國集團《信息披露工作組建議報告》、歐盟《可持續金融披露規則》、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可持續發展
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等。
從國內看,金融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工作。2007年,原中國銀監會發布的《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意見》明確,各銀行機構要采取適當方式發布社會責任報告,闡述履行社會責任理念,明確在相關利益者權益、環境保護、公共利益保護等方面的目標和措施。同年發布的《
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
節能減排授信工作的信息披露,公開節能減排授信政策和標準,披露存在重大耗能、污染風險的企業和項目授信情況等。2012年,《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機構應當公開綠色信貸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信貸發展情況。對涉及重大環境與社會風險影響的授信,應依法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2017年,《關于規范銀行業服務企業走出去加強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銀行業機構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境外機構和業務信息披露,防范聲譽風險。對存在潛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境外項目,與客戶事先約定,以適當方式及時披露項目名稱、主要投資者和承包商名稱、授信金額、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等信息。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明確指出銀行保險機構應公開綠色金融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金融發展情況;借鑒國際慣例、準則或良好實踐,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對涉及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影響的授信或投資情況,建立申訴回應機制,依據法律法規、自律管理規則等主動、及時、準確、完整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監督。
信息披露要兼顧全球發展的共同需要和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要。一方面,工業文明始于發達國家,帶來生產力的巨大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伴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全球氣候變暖、生物多樣性遭受破壞、海洋生態惡化等問題日趨嚴重,這是發達國家應當承擔的歷史責任。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大多處于工業化、城鎮化的初期或早期,在與發達國家一同面對溫室氣體排放導致的全球氣候變化等問題同時,還要面對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導致的霧霾、酸雨、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遷導致的文化遺產破壞、企業忽視社會責任可能造成員工安全威脅等局域性問題。此外,發展中國家還面臨貧困、饑餓、飲水、基礎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匱乏的嚴重問題。這就要求發展中國家的銀行保險機構,在信息披露中要兼顧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海洋污染等全球問題和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基本公共服務匱乏等發展中國家特殊需要。
信息披露要兼顧國內實踐和國際經驗。一方面,建設美麗中國、促進共同富裕是黨中央高瞻遠矚,準確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和經濟發展階段變化,著眼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中國人民謀劃的共同愿景和奮斗方向。國務院相關部門落實中央部署,先后制定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等具體舉措。銀行保險機構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加大對污染防治、鄉村振興、小微企業、節能增效等領域的支持,將金融支持和服務綠色發展、共同富裕作為ESG相關信息披露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2015年,聯合國在可持續發展峰會提出可持續發展目標,內容包括消除貧困,消除饑餓,良好健康與福祉,優質教育,性別平等,清潔飲水與衛生設施,廉價和
清潔能源,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工業、創新和基礎設施,縮小差距,可持續城市和社區,負責任的消費和生產,氣候行動,水下生物,陸地生物,和平、正義與強大機構,促進目標實現的伙伴關系等17個方面。銀行保險機構ESG相關信息披露可積極借鑒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要求,研究完善披露內容。
信息披露要兼顧正向信息與風險信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已經成為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金融機構加強ESG信息披露不僅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回應社會和人民關切的具體實踐。銀行保險機構在信息披露過程中不僅要公布金融服務帶動社會投資、創造就業崗位、支持創新和技術進步、實現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減排量等正向信息,以便利益相關方了解銀行保險業所做的貢獻,還要主動公開與高能耗、高排放行業相關融資帶來的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負面信息,以及綠色轉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資產擱淺、不良資產增加等風險信息,以便利益相關方客觀認識銀行保險業面臨的風險和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信息披露要兼顧效果信息和過程信息。信息披露內容不僅要包括銀行保險機構加強ESG管理產生的積極效果,還可包括銀行保險機構在公司戰略、政策策略、制度流程、風險偏好等結構化信息,使利益相關方不僅了解銀行保險機構的金融服務帶來的積極效果,還能認識到銀行保險機構為確保積極效果得以實現的方式、手段和工具,增強利益相關方對銀行保險機構的信任和信心。例如,在環境信息方面,不僅要披露
碳排放、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資源保護、土地節約保護等效果信息,還可以披露在高排放、高污染行業的資產增速、退出計劃和路徑等過程信息。在社會責任信息方面,不僅要披露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的信貸總量和增長速度,還可以披露內部資金轉移定價、考核評價、配套措施等過程信息。
信息披露要兼顧一般披露與特殊項目。銀行保險機構不僅要披露在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影響方面授信和投資情況等一般信息,還需對支持的特殊類型項目進行單獨披露。例如,銀行保險機構在支持核電、重大水利樞紐等項目時,由于項目的周期長、對周邊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復雜,銀行保險機構除了做好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等一般披露外,還需要單獨披露上述具體項目的情況,例如,是否符合生物多樣性要求、輻射等環境污染,對周邊居民帶來就業、能源安全及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等信息。
信息披露要兼顧總量信息和顆粒度信息。以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為例,銀行保險機構現有氣候相關信息披露主要涉及公車用油等范圍一信息和外購電力、蒸汽、供熱、制冷等范圍二信息。范圍三信息,即價值鏈中產生的所有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雖規模大,但因數據質量、披露成本等原因,披露較少。花旗、匯豐、巴克萊等金融機構已開始對范圍三信息的披露,但主要集中于旅游交通行業。中資銀行保險機構要創造條件,逐漸將電力、鋼鐵、制造業等溫室氣體排放量大的行業納入披露范圍,同時根據范圍三不同行業特點,設計排放物指標。在社會責任方面,也要兼顧總量信息和顆粒度信息,例如,除披露小微企業信貸規模等總量指標外,還可披露支持戶數、首貸戶占比、信用貸占比、細分行業等更具顆粒度的信息。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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