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之下,以ESG納入估值激發內生動力
弗里德曼的第三個關鍵假設是:社會責任相關投資并不能直接促進企業價值最大化。弗里德曼認為以利潤為中心的公司投資于利益相關者時,如果這些公司能夠計算出這種投資對利潤的影響,那么不直接增加未來現金流的投資并不能幫助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反向分析,如果ESG投資能夠被有效納入企業估值,理論上企業投資ESG就是與公司價值最大化相一致,而這無疑將較好地激勵企業自發進行ESG投資。
實際上,碳關稅正在來臨,碳管制正在加強,綠色供應鏈選擇也在加速,碳排放正在成為影響企業價值的新要素。歐盟委員會對外公布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過渡期實施細則已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一直持續到2025年底。公開資料顯示該法規對鋼鐵、鋁、塑料三種原料加收的碳邊境稅率分別為27.2%、21.6%、8.7%。中國是進出口大國,隨著歐美等發達國家對可持續發展的監管日趨嚴格,加強
碳足跡的測算和管理對于企業控制進出口貿易風險而言至關重要。綠色供應鏈方面,全球范圍內,蘋果、惠普、戴爾等海外巨頭,都在通過數字化、智能化打造綠色供應鏈,未能較好實現減碳的企業將面臨更高的監管風險和被踢出供應鏈的風險。
而在資本市場上,低碳也是機構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根據GSIA的《全球可持續投資回顧2020》報告統計,2020年全球規模最大的可持續投資策略是ESG整合策略,資產總額達到25.2萬億美元;其次是負面篩選策略,規模為15.9萬億美元。從2016到2020年,ESG整合策略漲幅達到143%,年復合增長率為25%。
長期來看,把ESG納入企業估值是比較確定的趨勢,中國有很多空間可以做的更好。監管方面,積極、全面、系統應對全球碳中和競爭新規則,需要更好規范企業ESG尤其是碳信息披露。企業方面,需不斷創新,通過改變生產方式等舉措來降低碳排放,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評級方面,進一步規范市場上的評級標準,增加ESG評級的可比性。
經濟承壓下,企業ESG更需高質量發展。經濟承壓意味著在新舊動能轉換、經濟結構轉型過程中,能騰挪的空間更小,這也意味著ESG必須既經濟又高效,才能更好完成國家“雙碳”戰略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雙重任務。因此,在經濟承壓下,降低作秀式ESG、漂綠式ESG、經濟社會成本過大的ESG以及減碳低效的ESG,關注比較優勢、效率、內生動力的高質量的ESG實踐勢在必行。
(作者曹春方,中山大學管理學院
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肖靜萱,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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