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能源平衡是簡單地從能源供給側考慮滿足能源需求,而宏觀能源平衡與此有變革性的區別,是兼顧政府節能減排指標(能源強度、碳強度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綠色發展,將節能作為滿足能源需求的一項約束條件。因此,宏觀能源平衡基本公式應該是:能源需求量=能源供給量+節能量。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宏觀能源平衡公式看上去雖然很簡單,但它不是基于簡單的能源平衡,有很強的政策含義。在能源需求量既定和資金量有限時,要保證多少能源供給和多少節能,取決于投入。也就是說,資金既可以投向能源生產(進口),也可以投向節能。那么,有多種政策組合可供選擇,如果將更多資金投入節能,節能量就提高,但是能源生產投入相應減少。因此,政府可以通過選擇能源供給投入和節能綠色投入,以滿足能源需求的成本最小化。因此,政府投入和公共政策如何引導資金流向,對能源和綠色投入的選擇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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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央政府的“十二五”強制性碳強度目標,能源平衡要求除了針對二氧化硫、粉塵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還必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因此,能源規劃需要將二氧化碳排放作為滿足能源需求的一個約束條件,即對能源需求公式中的能源供給量加上二氧化碳排放約束。
一個特定的二氧化碳約束量就會有相對應的能源結構。一般說來,二氧化碳排放約束越緊,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越低,如果油氣保持穩定,核能、風能和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比例就需要增加。不同的碳排放量對應的能源結構,其能源成本會有所不同,對經濟增長、就業等的影響也會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對不同的能源結構及其對應的能源成本進行分析,從經濟社會角度考慮是否可以接受該能源結構。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政府可以將節能和排放約束下可以接受的能源結構作為能源規劃的基礎,考慮使用什么樣的政策支持能源結構的實現??梢灶A見,隨著二氧化碳排放約束收緊(排放量下降),對應的能源結構發生相應變化,GDP、就業等宏觀經濟變量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硫和固體廢棄物排放也隨之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在開始時,對GDP和就業的沖擊可能不大,但隨著排放約束進一步收緊,對GDP和就業等宏觀變量的影響將加大,在排放約束達到某一臨界點時,相對應的經濟成本就可能是無法接受的。這是一個經濟增長、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平衡,也是長期與短期的平衡。
宏觀能源平衡模型可以在保障一定經濟增長速度的前提下,在國家或一個省份的能源平衡中,綜合考慮如何應對政府的強制性節能減排和能源總量控制目標。比如說,應對政府能源總量控制,就是將公式中的能源需求量在一定的時期內固定在某一個數量,而能源平衡就是在這個既定量的約束下,在能源供給量和節能量之間進行資源優化配置,確定最優能源供給量。由此類推,能源強度和碳強度目標也可以在相關約束的前提下,進行平衡優化。由此,為各地政府應對中央政府約束性指標下的能源平衡提供了簡單方法論。在這個方法論的指導下,各省地可以在中央政府節能減排和能源總量控制指標的約束下,進行有效的能源平衡。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能源宏觀平衡還要求能源行業規劃必須站到整體能源的高度,改變以往能源各行業單獨進行平衡規劃。各類能源之間有替代性,隨著能源日益稀缺和能源價格走高,各能源之間的替代性會越來越強。在能源價格比較低的時候,能源之間也會有替代,但是替代成本比較大,替代動力相對不強,如果替代需要的投資大,替代就可能是不經濟的。但隨著能源價格上漲,替代動力和替代條件日益充分,能源價格越高,替代投資就相對越小,替代可能性就越大。一旦能源價格走到一定高度,很多能源替代都將成為可能。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日益增強的替代性使各種能源產品的價格具有聯動性,也就是說,石油價格上行會帶動煤炭價格上漲,盡管可能會有一段滯后期。這種價格聯動關系既與能源替代相關,也受心理和其他因素的影響。能源替代性和價格聯動性使各種能源之間具有約束的相關性,因此各種能源的生產和消費也互相約束。所以,能源宏觀平衡模式由于考慮宏觀節能減排目標,從而可以站在能源整體的高度考慮能源平衡,符合現階段發展實際。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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