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南寧銷售、首次注冊登記的新購置機動車和外地轉入南寧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都要實施“國四”排放標準(鐵路機車、掛車、摩托車除外)。對不符合“國四”排放標準的新機動車,南寧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不符合標準的二手機動車要轉入南寧的,將不予辦理變更注冊登記以及轉移登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南寧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南寧市注冊登記的新購置機動車,以機動車銷售發票開具的時間為準;外地轉入南寧市的機動車,以轉出地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受理時間為準。”該負責人提醒,2010年7月1日以后生產的基本都是“國四”車。市民在選車時,可以看說明書上的“排放標準”一欄,上面會寫明是“國三”還是“國四”。為了確保能落戶上牌,要買車的市民可登錄中國環境保護部網站進行查詢,具體車型目錄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進行查詢,也可登錄南寧市環境保護局網站進行查詢。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