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國提出了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左右的約束性指標。2009年,中國政府做出了自主減排的安排,即到202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年降低 40%—45%。中國政府還提出了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目標。
經過艱苦努力,“十一五”期間中國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9.1%,完成了 “十一五”所確定的目標。之后,在制定“十二五規劃綱要”時,按照2009年做出的自主減排安排,進一步明確了“十二五”時期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具有約束力的具體行動目標,即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據此制定的《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進一步規定,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的目標。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假定中國的減排行動目標能夠實現,并假定2021—2022年能夠延續 “十三五”時期的減排勢頭,就可以得到能源強度和碳強度的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