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確認美國環境監管機構有權控制發電廠和電力工業的溫室氣體排放,不過該法院還做出限制,不得要求小規模排放者提供污染方面的許可證。
周一該法院給出的裁決令環保團體歡欣鼓舞,他們把這視為在阻止氣候變化斗爭中的一次勝利。而美國企業界對這一裁決也十分歡迎,他們對許可證方面的要求十分反對,并曾表示這會加重小企業的負擔。
該裁決并沒有阻止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最近削減
碳排放量的計劃——該機構計劃將來自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污染降低30%。不過,EPA提出的減排計劃可能會面臨其他的法律指控。
EPA希望獲得監管發電廠之類設施的授權——在源自固定來源的溫室氣體排放中,86%的溫室氣體來自發電廠。周一的裁決令該機構有權監管這83%的污染源。
雖然法官再次重申了此前兩次裁決的效力——這兩次裁決賦予了EPA監管溫室氣體排放權限的廣泛權力,但此次裁決的核心問題的涉及面則要更窄一些,主要是關于二氧化碳排放中如何適用排放許可證的問題。
在此次裁決中,法院給出了EPA可要求其提供溫室氣體排放許可證的設施范圍,及那些有傳統排放許可證提供義務的設施,傳統排放許可證涉及的是類似粉塵和氮氧化物這樣的污染物。
不過,法院并不支持EPA對所有溫室氣體排放源都進行監管——比如辦公室、住宅樓、零售店和學校之類的小規模排放者則不在監管之列。
(來源:英國《金融時報》 巴尼•喬普森 華盛頓報道 譯者/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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