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目前雖然不承擔《京都議定書》規定控制或減排溫室氣體的義務,但現實是我國已成為在總量上超越美國的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面臨的承擔減排義務的壓力越來越大。為此,200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202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隨后的哥本哈根會議溫家寶總理也向世界表明了中國自主減排的立場。面對這樣一個自主減排的目標,必須有一整套的減排措施跟進,而通過林業碳匯進行減排歷來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戰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易碳家了解到,胡錦濤總書記在2009年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曾指出,我國將大力增加林業資源,增加森林,爭取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13億立方米。隨后11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以及2010年發布的《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 2010—2020) 》也再次確認了這一目標。因此,國內林業碳匯項目將成為我國實現自主減排目標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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