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表示,“十二五”期間,可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開展碳交易的試點。碳交易實際是碳信用指標的交易,而碳信用主要來自于減排和碳匯。在目前碳市場還沒有形成的情況下,我們正在開展相關的研究,為碳匯交易做準備。
碳匯要進入交易至少應有4個環節:一是要有國家的相關政策規定;二是要有產品即碳匯;三是要有與國際接軌的計量、監測體系以及第三方認證、注冊等;四是要有碳匯買家。(易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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