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匯交易制度是環境保護領域一項較新的制度。擁有之前排污權交易的經驗和國際經濟領域提供便利條件,當全球氣候變暖的問題來臨之時,碳匯交易制度作為解決氣候問題的對策之一應運而生。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交易體系,但在我國碳匯交易仍處于起步階段。作為生態補償的手段之一,本文試圖探討碳匯交易制度的構成、碳匯交易制度的理論基礎及其正、負面效應,從中探索該制度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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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環境問題的全球性逐漸凸顯,特別是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溫室氣體排放過量被大多數人認為是造成這一問題的罪魁禍首。于是,作為主要溫室氣體之一的二氧化碳的減排成為了國際上關注的焦點。隨著環境政策的發展,減排手段突破了傳統的行政強制減排而走向更具靈活性的碳匯交易制度。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所謂碳匯是指從空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機制。關于碳匯的制度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排放許可為交易對象的碳匯交易制度,另一種是以跨國投資為基礎的碳匯項目。目前,碳匯交易制度是否完全包含以上兩種制度似乎還存在爭議。筆者認為碳匯交易制度從廣義上包括排放許可交易和碳匯項目,而狹義的碳匯交易僅指前者。本文將主要分析狹義上的碳匯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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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匯交易制度的具體設計與較早開始實施的排污權交易有一些相似之處。制度中包括總量控制、配額的初始分配、信息交流平臺、交易規則、交易之后的執行監督、違反制度的法律責任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在碳匯交易中,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享有一定的原始配額,實際排放二氧化碳量少于配額的企業,可以選擇在碳匯市場中出售多余的配額,而那些實際排放量超過配額的企業則需到碳匯市場上購買配額,以滿足自身排放的需要,否則將受到處罰。這里的配額在《京都議定書》的清潔發展機制中被稱為“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在歐盟的碳匯交易中被稱為歐盟排放許可(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為了統一簡便,本文將用“碳信用”一詞來表達以上配額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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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匯交易的前提是計算出某一地區允許排放的二氧化碳的總量,即所謂總量控制。不同的地區應根據該地的具體情況進行勘測、計算。因為碳信用將來是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勢必受到經濟因素的影響,因此在勘測、計算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氣候、地形等自然因素,還應將經濟因素甚至是社會因素考慮進去。為了達到最終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的目的,在總量確定之后將以一定時間周期為單位逐漸減少被允許的排放量。確定每一階段的環境總量之后,按照標準劃分出單位排放量,即碳信用,并對碳信用進行初始分配。交易過程中需要有一個信息交流的平臺,這對于信息的流通、降低交易成本都非常重要。在交易完成之后,由于碳匯交易制度的特殊性,還應有一項制度監督交易成果的執行,以真正落實減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