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了解到,自《京都議定書》引入了一項靈活履約機制——清潔發展機制(CDM), 允許工業化國家的企業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和碳匯項目開始,碳匯蘊藏的巨大商機開始顯露。人們認識到,二氧化碳吸收量已成為一種商品,可以用來交易。
據預測,2020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額將達2500億美元-3000億美元。而另一項研究表明,森林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由此產生的碳匯相對工業而言成本較低。于是,一些人開始把林業碳匯稱做“綠色黃金”。
“碳匯林業”這一新生事物在我國一出現,就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相對于傳統林業,碳匯林業以充分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暖為主要目的,而且可以有條件地通過碳匯貿易獲取收益。從理論上講,企業和個人所造的林木都有吸收二氧化碳的功能。那么,能否把捐資造林視為一項碳匯投資,期待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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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F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流程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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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據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方法學或CGCF認可的方法學開發項目;項目的監測、核證、簽發周期為3-10年;注冊處負責注冊和簽發減排量;用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開展碳中和及碳補償,實踐低碳生產、經營。也可做成CCER項目,今后核銷企業碳排放。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