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交易體系尚處于試點起步階段,碳交易市場制度建設嚴重滯后。截止2009年底已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等區域性交易所,但交易對象并不是碳排放權的交易,而主要是限于節能技術的交易。導致中國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設滯后,確有
一
些客觀的原因。
1.中國經濟發展階段尚處于工業化發展階段的加速期,一方面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國民經濟和工業將繼續保持相對較高的增長速度,工業的持續擴張必然會帶來能源消費的增加和碳排放總量不同程度的增加。表1中以可比價度量的工業增加值表明,截至2 7年,多數年份保持10%以上的增長速度,與此相對應,中國能源的消費總量也一直在增加,由1980年的6.03億噸標準煤上升到2007年的26.56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5.65%, 對于尋求改善生活際遇的農村居民和改善生活的城市居民而言,這種增長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依然是可期的。如果執行過于嚴格的碳排放條款,這可能會對中國未來經濟的長期發展帶來實質性損害。
考量中國的碳交易市場,由于中國缺少一個嚴格的基于全國統一的碳排放配額制度,沒有配額的限制,沒有排放的基準,企業沒有購買碳排放的積極性,市場主體缺位。缺少一個統一的運作規范的碳排放權市場代價也是十分巨大的,使得我國圍繞碳產業的完整的產業鏈無法形成,碳金融、碳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無法開展,碳定價也必然被虛置。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