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時任加州州長的施瓦辛格簽署了AB 32,并將于2012年開始生效。該項法案要求州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則,規范加州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和審查機制;并采取相關措施,使得加州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在2020年恢復1990年的水平。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3號提議在加州中期選舉中被否決,意味著加州可以在原有基礎上如期于2012年初推出Cap and Trade碳交易。AB 32是加州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具有標志性意義的環境政策,也令其走在美國各州的前列;其對汽車和卡車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在美國國內是領先的。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目前,美國東海岸十幾個州的強制碳市場(RGGI),已經運作了近2年。這些州的GDP總合,達到3萬億美元。而加州的GDP達到1.8萬億美元。加州碳市場所公布的設計方案中,有一個區別于RGGI設計的重要細節,那就是所謂的offset碳指標(基于項目減排的抵扣指標)。而在RGGI市場中,目前沒有offsets。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RGGI市場中,目前沒有offsets意味著什么?這是所謂A型指標和O型指標的區別。即:在一個碳配額交易體系內,首先要有總量指標的控制。在歐盟碳交易體系(EU ETS)涵蓋電力、水泥、鋼鐵、石油煉化等企業,政府給這些企業規定了每年的排放配額(Allowance),可以把它叫做A型指標。如果企業少排放了,配額有富余,他們就可以將這些多余的A型指標賣出。相反,如果企業多排放了,原有的配額不夠,他們就需要到市場中買進指標,來覆蓋本企業額外的排放量。除此之外,碳指標還有O型的,即offset(抵消、抵扣)。O型碳指標是在總量控制之外,但與總量控制有關聯的、基于項目減排的指標。大家熟知的聯合國的“清潔發展機制”(即CDM), 就是一種offset體系。一般講,O型指標是不應該脫離A型指標而獨立存在的。有了A型在先,才會有對O型的剛性需求。
加州碳市場最初的設計中,排放企業用于合規的排放配額中,offset指標的使用上限為4%;在最后的設計版本中,這個上限提高到8%。專家指出,這意味著在2012到2020年期間,2.3億噸offset指標將進入這個市場。
此外,加州在2007年加入“西部氣候倡議”,即WCI(West Climate Initiative),一個包括美國西部的加州、新墨西哥州等州,以及加拿大魁北克等四個省的聯合應對氣候變化的地區性合作機構,構成一個跨區域的強制碳市場。
按照目前的設計方案,專家的估計是:2012年到2014年,加州碳市場涵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1.65億噸;如果加上WCI中加拿大的三個省(安大略、魁北克和卑詩省),市場涵蓋的排放量可達到2.2億噸。到2015年之后,隨著美國西部其它州的加入,這個強制碳市場的規模將達到7.7億噸。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早在2003年,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在全球最早推出了offset碳指標,目前經第三方核證,已經有8000萬噸的offset量登記注冊,正式簽發,包括農業、林業、可在生能源、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等;其中有200萬噸來自中國的項目。
中國的專家在探索未來國內碳交易如何試點。我認為,中國同美國一樣,也是農業大國,中國的碳市場試點中,也應該考慮offset機制,創造剛性需求,將農業、林業等納入試點;一方面擴大農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使參與試點的工業排放企業可以獲得高質量和成本可控的本土offset指標。
長遠來講,中、美兩國的碳市場先通過offset碳指標進行聯動,也許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