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歐盟委員會從2005年開始對成員國實行溫室氣體排放配額管理。在該項管理措施生效的第一階段,即2005年到2007年,對各成員國每年可以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做出了規定。例如德國在這三年的可排放量分別是7127萬噸、6997萬噸和7272萬噸。
在規定配額的基礎上,歐盟設立了歐洲排放交易體系(Europe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UETS),允許各成員國交易各自的配額。EUETS上的交易單位是EUA(Europe Allowance),每份也對應1公噸二氧化
碳排放。歐盟的規定比京都議定書更為嚴格,這也就使得EUA的交易非?;钴S。在EUETS實行的第一年也就是2005年,成交金額就達到72億歐元,2006年為181億歐元。但由于歐盟規定第一階段的配額不能帶入第二階段,所以在2007年EUA的
價格大幅下跌,交易量也發生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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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到2012年是EUETS的第二階段,一些非歐盟成員國也加入進來。更為重要的一個改變是,從2008年開始,歐盟也接受UNFCCC認定的減排項目,這就意味著CER在EUETS也獲得了和EUA同等的地位。兩者的價格現在也十分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