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不要推行碳交易?這已經不再是一個問題。
近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公開表示,中國將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逐步建設碳排放交易市場。而此前,國家發改委也明確提出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湖北6個區域試行碳交易,在2013年前開展碳交易試點,并在2015年將碳交易擴大到全國范圍。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而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中國試行碳交易市場的當務之急,是設計出可行可推廣的碳交易機制。“碳市場長期看前景光明,但從短期來看,可能面臨更多的是困難。”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所經濟學博士王毅剛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明修“碳交易試點”棧道,暗度“碳金融交易中心”陳倉,在王毅剛看來,我們進行碳交易試點的路徑,離成功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要求的的合理路徑還較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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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起源并實踐于美歐等發達國家,那么基于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與國際競爭形勢,在碳交易市場的機制設計上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王毅剛:碳交易機制設計首先要有經濟上的可行性和操作上具有可實施性,這是首要難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中國碳交易制度設計的二個關鍵:第一,保證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正收益的作用,也就是碳排放制度在宏觀層面應該可以做到全社會減排成本的最低化,在微觀層面,可以為企業提供充分可實現的減排激勵,在排放總量上,可以保證中國發展的基本需要;第二,如果從部分區域先行試點,要求制度設計做到企業和地方自利行為的結果不影響碳排放制度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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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十二五”規劃已經明確,把單位GDP的二氧化碳強度下降17%作為約束性目標并分解到各省市,2010年下半年也啟動了五省八市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包括試點城市在內的相當多地區都在研究和探索碳交易機制,近期也明確將在六個地區試行碳交易,從這段時間的推進工作來看,所取得的效果如何?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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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剛:目前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我們進行碳交易試點的路徑,離成功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要求的的合理路徑還較遙遠。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目前擬議中的碳交易試點地區是基于地方自愿的安排,而現在幾個地方爭做碳交易試點的背后的支撐則是地方爭奪全國碳金融交易中心的驅動。這種動機跟碳交易制度要求和產業結構、區域結構和排放結構的調整相切合的經濟邏輯并不完全一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在某種意義上說,全國碳金融交易中心和先行實施碳交易制度區域不是等同的一個概念。一些城市作為碳交易中心,無疑是具有優勢的,但如果碳排放制度限定在中心城市試點時,而中心城市周邊不進行限排時,除了建筑碳交易有示范意義之外,明顯的存在資源稟賦是不足的,適宜的限排主體偏少,市場流動性弱,容易產生產業逃逸的問題,因此并不足以支撐真正的碳交易制度、建立減排激勵以致形成真正的碳交易市場。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記者:如何建立有效率的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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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剛:要盡快建立國家碳交易制度的頂層設計方案。我認為,國家可以用區域分置的思路,用規劃方法取代現在自愿的方法,建立數省聯合的核心先行減排區域,同時規定第二階段減排的預備區域。同時,試點階段的市場不是微小的代名詞,中國碳市場起步階段就應是一個有流動性有規模的市場形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爭做碳交易試點地區的企業要做好應對排放限制的準備;試點地區制定排放限制的時候,應注意公權的合理邊界,尊重法治,對產業列入限排要進行科學的、經得起時間檢驗的選擇。結合減排現實,地方長遠發展,也要兼顧企業的合理利益和訴求。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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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剛,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所經濟學博士,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碩士,人民大學學士。曾任某環境交易所副總經理,致力于財經研究,在證券、期貨等資本市場領域有著成功而豐富的實踐經驗。作為中國最早的期貨證券行業從業人員,對碳交易這一新興的市場具有獨立的見解和判斷。近期出版《碳交易排放制度的中國道路》,在簡明介紹排放權交易的經濟學原理的基礎上,追溯至排放交易體系的實踐源頭——20世紀70年代美國排放交易實踐及酸雨汁劃,著重、全面、系統地梳理了2011年前全球主要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基本情況、設計特征及其邏輯原理、管理操作方面的經驗教訓,充分分析并吸取我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實踐的得失,并立足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與國際競爭形勢,提出我國建立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基本原則、步驟與路徑、機制沒汁細節,并創新地提出發展中國家建立總量控制與交易型體系的可行性操作思路——總量分置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