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碳交易試點有哪些保障措施和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
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總體指導和協調。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建設交通委、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市旅游局、市交通港口局、市質量技監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金融辦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試點工作推進落實,依托相關專業機構負責試點日常工作,落實各項試點任務。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組建本市碳排放交易
專家委員會,邀請國內及本市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及相關行業
專家組成,提供專業指導、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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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展改革委及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做好試點相關工作(部門和單位具體分工附后)。
(二)強化企業責任。試點企業要明確相關責任人,落實責任部門,配備相應人員,加強本企業碳排放相關的監測、計量、統計體系建設;主動、及時、真實提交本企業碳排放數據,配合做好企業盤查和核查等工作;遵守各項交易制度,積極參與交易試點,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報告企業要加強本企業碳排放報告基礎工作,按照企業碳排放報告制度要求履行報告義務。
(三)研究建立相關激勵與約束機制。研究相關財政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制定相關行政、經濟、法律等措施,鼓勵試點企業和相關機構積極參與碳排放交易,規范交易參與方的交易活動,約束試點企業的碳排放行為。
(四)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安排市級財政資金,支持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能力和開展碳排放交易相關能力建設,支持試點政策及制度研究、試點方案設計、開展碳排放初始盤查和第三方核查,支持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監測體系,支持登記注冊系統、交易
平臺等基礎支撐體系的建設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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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能力建設。加強試點企業和相關機構的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培訓,全面提高試點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和管理能力、第三方機構核查能力、交易平臺運行能力和管理機構監管能力等。加強與國際國內相關機構的合作交流。支持碳排放交易相關機構的發展。
(六)加強輿論宣傳。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的宣傳,增強試點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為本市開展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