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節能減碳總體成本
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副所長趙黛青認為,合理的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法能夠調動企業減排積極性,使碳價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區間內,最終使企業減排技術的研發和運用達到社會成本效益均衡點,通過無形之手降低節能減碳總體成本。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實施方案在尊重客觀事實(企業歷史碳排放情況)的前提下,考慮企業所屬行業的特點和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企業的減排潛力進行發放。配額發放的原則是免費發放為主,有償發放為輔,盡可能以較低的成本促進碳交易。”趙黛青告訴記者,在配額分配上,廣東省創造性地提出了存量配額和增量配額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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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配額分配實際操作,趙黛青建議:“首先是要讓企業了解,他們完全可以通過技術進步、調整生產結構、利用低碳能源等途徑獲得碳排放權配額的結余并出售獲益;另一方面,碳排放權交易的實行要求企業必須建立碳排放信息的報告制度。”
監管應明確職責分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環境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趙細康認為,從政府層面來說,目前中國低碳及碳排放監管最重要的問題是明確職責分工。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企業層面則亟待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企業碳排放情況。”中山大學低碳科技與經濟研究中心徐偉嘉博士如是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