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京都議定書》,中國目前作為發展中國家不需要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義務。自愿減排的中國企業主要通過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參與碳交易。在CDM項目中,中方將碳排放指標賣給發達國家,換得資金和技術,發達國家則獲得了減排配額。但作為賣方的中國企業沒有定價權,完全處于劣勢。這也成為中國積極推動碳市場的動力之一。
七個試點地區將于2013年底全部啟動碳交易,最終指向一個統一的全國性市場,并形成與全球接軌的碳市場。
據易碳家了解到,根據《廣東碳交易方案》給出的時間表,廣東碳交易試點將分為三個階段展開:2012年-2013年上半年為籌備階段,要確定碳排放總量目標、制定碳排放配額管理規定、制定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等;2013年下半年-2014年為實施階段,即啟動碳交易機制的前期研究、啟動基于配額的碳交易;2015年為深化階段,力爭率先啟動省際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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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與廣東的時間表基本一致。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實各地的試點方案大同小異,無非是推進力度和方案詳略不一樣。”
這七個試點地區,代表著中國不同區域經濟水平及形態。整體而言,北京、上海、深圳的減排將集中在大型公共建筑,其示范意義在于建筑和城市減排;廣東、湖北、重慶和天津減排則集中在高耗能產業,向全國復制推廣的借鑒意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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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短時間內要和國外同臺競技,中國的碳交易會否重蹈二氧化硫交易“有理論、無交易”的覆轍?中國在二氧化硫配額交易方面的探索已經進行了十多年,但自2002年開始首筆交易之后,至今仍然沒有形成真正的市場交易體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目前地方政府競相建立碳交所,目的是搶得先機,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對此,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要激活國內的碳市場。首先,碳作為一種商品,要增加其流動性,實現跨區域交易,最終構成一個跨區域的強制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