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據易碳家了解到,所謂“碳排放權”,是指企業依法取得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等)的權利。經當地發改委核定,企業會取得一定時期內“合法”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這個“合法”總量即為配額。當企業實際排放量較多時,超出部分需花錢購買;而當企業實際排放較少,結余部分則可在碳交易市場上出售。
武漢大學氣候變化與環境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齊紹洲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碳交易是大勢所趨,越早參與的企業將越主動。盡管如此,進入倒計時的各地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籌備工作,前路卻非坦途一片。業界認為,就目前情況來看,對被納入強制減排的企業如何配額,將是面臨的最大挑戰。高虹坦承,配額是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難點之一。
“中國的碳排放權交易起步晚,很多困難需要克服。試點的好處在于可以邊試邊改。”前述低碳經濟研究員分析認為,碳排放權交易在歐美都不夠成熟,它更多是一個人為的市場,對所涉企業及組織,如何配額很難做到完美,本文內容來源于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paifang.com,轉載須加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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