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碳家知識堂】國家配額計劃的原則主要包括:雖然《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內沒有規定中國的減排義務,但后京都議定書中難以繼續維持這一現狀,因此,從現在開始中國必須考慮到溫室氣體減排技術的潛力;以各單位產品排放的平均值為基礎;若歐盟通過增加CO2排放的法規,則必須考慮此因素;對于不同廠商或產業之間,配額計劃不得有歧視行為;必須包括對將新進場者加入的規定,必須考慮到“提前行動”產業所作的減排貢獻,“排放標桿”必須依照可行的最佳技術來制定,因此可保障提早行動產業的權益;必須充分考慮節省能源效率高的科技;制定配額計劃前,必須讓公眾表達意見;必須列出所有參與配額的廠商名單以及各廠商所分到的排放配額;必須包括競爭力變化的分析內容,本文信息來源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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