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烏魯木齊市政府出臺《“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明確:至2015年全市及各區(縣)控制總體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指標,提出對重點用能企業建碳排放賬戶便于監管、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方案明確至“十二五”末,烏魯木齊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4%,七區一縣結合實際其控件指標略有差異,其中,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區(新市區)、米東區任務較重,須實現下降16%目標;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水磨溝區與全市同步下降14%;達坂城區和烏魯木齊縣分別下降13%和11%。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針對烏市十大高耗能行業、交通和建筑等重點行業,方案要求單獨制定其“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大力開展低碳行動。烏市重點用能企業,要建立“碳排放”帳戶,隨時監管控制,并促使全市重點用能企業將碳排放權納入資產或負債管理。
從高碳排放企業獲得經濟價值補償,促進資本向清潔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低碳經濟領域匯集,從而形成符合烏市特點的碳交易市場。同時,確定全市碳源集中區與碳匯集中區,逐步研究制定烏市碳排放評估體系和約束性碳排放指標和碳交易金融服務暫行辦法,逐步形成碳排放購買交易和補償機制,本文來源于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paifang.com,轉載須加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