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權交易規則本身并不能保證遵約,在該機制運作中仍然存在下列風險:可能存在締約方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超出它們獲得的分配數量;相互交易不符合實際減排量的分配數量;賣方冒自身不履約的風險而過量出售分配數量并最終沒有購入足夠的分配數量導致自身無法完成減排承諾(即“賣空”,overselling),等等。為此,締約方在2001年7月召開的COP6的波恩續會上達成了一致協議,采用了一種解決方式——承諾期儲備量。這一規則通過要求締約方儲存一定比例的分配數量從而降低了“賣空”的風險。在承諾期內只要是高于儲備量的所有分配數量和其他可交易單位都可進行交易。一旦締約方為承諾期進行交易的清單準備完畢,他們就可以將其超額履行量出售給為履行承諾期內公約義務的購買方。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承諾期儲備量的具體要求是:締約方應當在其登記冊上保持(a)不應低于按照議定書第三條第7款和第8款所計算的該締約方AAU的90%,或者(b)不應低于該締約方最新的經過審評的國家清單數量的5倍(用100%計),以兩者較低的為準。而且,締約方被要求從根據第三條第7 款和第8 款建立確定其AAU起,直到履行承諾的寬限期 到期之前,其任何排放權交易行動都不應該使其持有履行議定書的分配數量低于必要的“承諾期儲備量”。據易碳家了解到,當締約方符合參與交易的資格要求時,它有權在儲備量以上交易其所有的分配數量單位和其他可交易單位。理想狀態下,按照(b)方式計算的存儲量應保持更新狀態以反映承諾期限(2008-2012年)內的溫室氣體清單,因為(b)方式將承諾期儲備量的計算與最新國家清單數量緊密聯系起來。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承諾期儲備量的嚴格性和適度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如果儲備量設定過高,它將會限制交易并且在新的清單表明該締約方能正當合理地轉移AAU前潛在地推遲有效的交易,我們很難評估由于過分嚴格引起的市場低效;如果設定過低,它將不能有效限制“賣空”行為,無法發揮設置該規則的作用。對于潛在賣方來說,交易是否受到阻礙是它們最關注的問題,因為這將直接關系到交易市場的形成和效率。但因為給予了所有締約方至少交易它們分配數量的10%,與現存的國內排放權交易機制相比,市場的流動性就已經比較大了。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賣空”并非締約方不遵守議定書義務的唯一方式。締約方可能不遵守減排的其他規則,或者在超出其分配數量排放的情況下沒有購買分配數量以完成其承諾。承諾期儲備量并不能解決所有不履約的情況,賣空行為依然可能出現。但不能忽視的一點是,在有儲備量要求的前提下,可能發生的賣空的最大值比不存在這一規則要小得多,這是該規則的最重要的價值所在。可見,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則,任何締約方(不論是潛在買方還是賣方)在其有資格參與交易時就能夠轉讓相當一部分的分配數量而不會再為其自身履約而購回。在有儲備量規則的前提下,至少90%的分配數量將得以保留,或根據(b)方案保留符合接近其實際排放量的分配數量,本文內容來源于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paifang.com,轉載須加網址。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