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機制的需求空間
影響市場規模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抵消機制的使用。所謂抵消機制,是指通過開發具有減排效益的項目獲取抵消信用,允許受控企業使用抵消信用完成義務。抵消信用相當于排放配額,兩者間主要區別有兩點,一是抵消信用只能在一定比例限度內使用,而配額的使用是不受限制的,二是配額實際上相當于主管部門對受控實體設置的排放限額,而抵消信用實際是主管部門允許受控企業在排放限額外完成義務的靈活手段,有利于增加企業靈活選擇的空間并降低成本。據易碳家了解到,引入抵消機制有利于發揮碳交易市場的對外輻射功能,鼓勵在碳交易覆蓋范圍之外開發更多減排項目。如果減排項目所在區域為落后地區,那么抵消機制將同時具備減排和扶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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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碳交易試點將允許受控企業使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簽發的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履行義務,抵消其年度碳排放量。具體抵消項目的來源、類型和抵消比例目前仍未公布。假設深圳允許受控企業使用抵消信用的比例為不超過當年實際碳排放量的10%,那么深圳碳交易市場將大致產生每年300多萬噸(三年將近1000萬噸)抵消信用的需求。每年300萬噸的減排量相當于30個50兆瓦風電項目一年內產生的減排量。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盡管受市場規模限制,未來三年深圳碳交易試點對抵消信用的需求規模相對有限,但如該碳交易模式在全國推廣,這將形成一個龐大的市場需求。同時,一個成熟碳市場將釋放長期、穩定的需求信號,可以刺激更多減排項目的開發,以滿足未來需求。這將給受當前國際市場困擾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帶來新的廣闊需求空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