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以碳強度為指標的排放權交易體系,既背離排放權的資源屬性,也排斥了排放權交易對企業市場價值的影響機制,當然就會從根本上背離排放權交易體系對減排的激勵機制。這樣的試點無論設計如何巧妙,都無法滿足未來低碳經濟乃至全球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客觀需求。
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構想,源自于美國經濟學家阿羅最早提出的二氧化硫排放權交易平臺,這個交易平臺的基準是“總量控制”,即在總量逐漸下調的基礎上直接交易排放量,所以這個交易體系又被叫做Cap-and-Trade交易體系。目前歐盟的ETS和美國加利福尼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都采用這種交易體系。可以預見,未來如要建立全球碳排放交易體系的話,也一定會采取這種“碳總量”方式。因此,以碳強度試點碳總量,實質上是南轅北轍。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當然,在世界各國還無法就哥本哈根框架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以碳強度作為對抗發達國家不公平配額的博弈手段是正確的,也是對發達國家表明我們的智慧與決心的絕佳方式。但它終究不是最后的方案。好在另有消息說,從明年起,類似試點將推廣到北京、上海及其他兩個省份,而這些試點的模式將會是碳總量交易體系。衷心希望通過這些試點的對比,能讓我們盡快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思路。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作者系哈爾濱商業大學金融學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長)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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