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CDM機制間接參與國際碳市場交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京都議定書》第12條清潔發展機制(CDM)規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件1締約方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可以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非附件1國家(發展中國家)開展減排項目合作。該項目經核證的減排信用額度(CERs)既可以沖抵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下的排放額度,也可以在國際碳市場上轉讓出售。我國于1998年就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作為發展中國家,現階段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以CDM機制下的CERs出售方的身份間接參與國際碳排放權市場交易。
2005年6月26日,我國第一個CDM機制項目——內蒙古輝騰錫勒風電場項目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注冊成功。隨后,我國CDM項目逐年增加,產生的核證減排量也在逐年上漲。根據聯合國氣候公約網站(UNFCCC)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5月31日,我國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注冊的項目累計有3614個,約占全球CDM項目注冊總數(6898個)的52.4%。從已注冊CDM項目的預計年度減排量來看,我國已注冊CDM項目的預計年度減排量為572231208噸二氧化碳當量,占全球已注冊CDM項目預計減排總量894679182噸二氧化碳當量的64%。同樣截至2013年5月31日,我國獲得簽發的CERs數量為85245064噸二氧化碳當量,占聯合國總簽發量1334898773噸二氧化碳當量的61.9%。因此,我國無論是在聯合國注冊成功的CDM項目數上,還是在CDM項目產生的預計減排量上,或是在獲得聯合國簽發的CERs數量上,均居于世界首位。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國內碳交易平臺建設開始起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除了在CDM機制下間接參與國際碳市場交易外,2008年以來,我國也在積極推進國內碳交易平臺建設。目前,我國已成立了包括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和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等在內的幾個排放權交易所。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2008年8月5日,作為中國首家環境權益交易機構,北京環境交易所掛牌成立。2009年8月5日,在北京環境交易所達成國內自愿碳減排第一單交易,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北京奧運會期間“綠色出行碳路行動”產生的8026噸碳減排指標。2009年12月16日,北京環境交易所正式發布中國首個自愿減排標準——熊貓標準V1.0版。2011年3月29日,地產企業方興地產(中國)有限公司通過北京環境交易所購買16800噸 “熊貓標準”下的自愿碳減排量。
天津排放權交易所是于2008年9月25日掛牌成立的。其主要功能是為溫室氣體、主要污染物和能效產品提供安全高效的電子競價和交易平臺,為CDM項目以及區域、行業、項目的低碳解決方案提供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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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日,天津排放權交易所自主開發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服務平臺上線試運行,并為首批項目37.59萬噸自愿減排量提供電子編碼和公示服務。2011年6月10日,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組織了中國大陸首筆基于PAS2060碳中和標準的企業自愿減排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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