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市場交易的標準主要是國家計劃分配的歐盟排放配額(EUA)。同時被納入排放交易體系的排放實體在一定限度內允許使用歐盟外的減排信用。目前只允許使用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核證減排量(CERs)和聯合履行(jI)項目減排單位(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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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7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試驗階段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該階段排放量的上限被設定在66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均免費分配;每年剩余的EUA可以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不能帶入第二階段。該階段允許使用的CER和ERU的數量平均為總體配額的13%,各國情況略有不同。第一階段暴露的主要問題是配額分配經驗不足,有的排放實體分配到的排放額度遠遠大于該階段其實際排放量,配額供給出現過?,F象。但是由于不少企業為以防萬一并不會把所有多出來的EUA拿去賣,所以市場并不至于崩潰,但是還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現貨EUA價格從2006年3月最高的30歐元跌到2007年初最低的3歐元。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2008~2012年,《京都議定書》確定的減排承諾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在這個階段里,歐盟吸取了第一階段配額分配過松的教訓,最終將EUAA的最大排放量控制在了每年20.98億噸,對各個國家上報的排放額度仍是以免費分配為主。在這一階段,開始引入排放配額有償分配機制,即從配額總額中拿出一部分,以拍賣方式分配,排放實體根據需要到市場中參與競拍,有償購買這部分配額(例如,德國就拿出10%的排放配額進行拍賣)。同樣,第二階段里排放實體每年剩余的EUA可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也不能帶入下一階段。
從2013年開始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第三階段據了解歐盟將會對第三階段的交易機制進行大幅度改革,以避免內部市場失靈。同時還要擴大納入排放體系的行業范圍,強化價格信號作用以引導投資,創造新的減排空間,減少總的減排成本,提高系統效率。此外,以拍賣方式分配的配額比例將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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