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制度改革,加快低碳發展、循環發展和綠色發展”是南京第二階段綜合改革7大任務中的第七項任務,在市委十三屆七次全會出臺的《關于實施綜合改革工程第二階段重點任務的意見》(討論稿)中,關于這項任務,提出了要從建立區域排污權交易機制、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等七個方面推進。排污交易、碳交易是環境保護走向市場的必然趨勢,這體現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前瞻性和與國際接軌的先進理念。
主要污染物將作為公共資源上市交易,價高者得
《意見》(討論稿)提出,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有償使用辦法和排污權交易辦法,將排污權交易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形成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初始價格,試點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種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市環保局總量處負責人介紹,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后,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種主要污染物將作為公共資源上市交易,企業在排污限額的情況下,新擴建項目需要增加排污量,那就要購買其他企業用不完的,價高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