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了解到,由于碳排放權是法律創設出來的權利,因此排放權的初始分配對整個ETS的運行至關重要。它一般分為無償(免費)分配和有償(拍賣)分配兩種。歐盟碳交易體系初始階段是以無償分配為主。NZ ETS則是按照政府免費發放排放許可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方式。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為了新西蘭企業不因NZETS競爭力受損,NZETS允許本國企業只對其二氧化碳排量放的一半承擔減排義務,并借鑒歐盟的經驗,在過渡期對一些企業免費發放排放許可配額。以2005年排放合格的企業排放水平為基準,對碳排放中、高密集型企業按照基準的60%或90%進行免費發放。出口企業是按排放基準的90%進行免費發放。農業則在2015-2018年,享有2005年排放基準的90%的免費排放額度,從2019年才開始逐年核減免費排放額度。免費發放碳排放配額的措施不僅消除NZ ETS對企業生產成本的影響,也有利于各行業逐漸接受、熟悉、加入NZ ETS。
對于超過額定排放的企業必須通過NZ ETS購買NZUs,或通過海外交易購買國際碳信用額度,為自己的額外排放支付更多的費用,體現了“污染者付費”原則。同時節能減排有盈余的企業,也可以在碳交易市場出售自己的排放單位獲利。因此,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企業會根據市場交易中排放單位價格的不同而相應地調整自己的經濟活動,從而實現減排的目的。過渡期時,NZUs固定價格為25新西蘭元/t CO2-e,固定能源部門、液體化石燃料和工業企業每排放兩噸 CO2-e上繳一個配額NZUs,相當于12.5新西蘭元/tCO2-e。在過去幾年里,NZUs的市場交易主要集中在一級市場,交易穩中有升,而二級市場交易規模很小,只有少量的補償項目交易。二級市場價格在17新元和22新元中之間。(易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