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4月16日,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和湖北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陸續開市,“碳排放權交易”進入實際交易階段。但是,碳排放權交易畢竟在國內屬于新生事物。2014年,碳排放權交易在擁有廣闊前景和巨大機遇的同時,也面臨挑戰與困難,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背景】
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因全球變暖簽訂了《京都議定書》,該條約規定了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同時提出了三個靈活的減排機制,碳排放權交易是其中之一。2005年,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權成為國際商品。
我國在2011年啟動碳排放交易試點,“碳排放權交易”這一新興名詞,開始出現在我國公眾的視線內。
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以及我國兌現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承諾,市場化的手段實現碳排放交易,或許是促進減排比較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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