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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場的作用與內涵,上證報記者近日專訪了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研發中心主任陸冰清和長期從事
碳交易市場研究的天津工業大學法學系教師李樹成博士。他們分別就碳交易立法、碳交易制度完善等熱點話題作出回應。
碳交易呼喚國家層面立法
記者:從國際經驗看,一個成功的、成熟的碳交易市場,需要哪些構成要素?為了打造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未來還需要在交易制度、法律法規等哪些方面進行完善?
李樹成:碳交易制度包含很多具體制度:如中長期和短期減排目標、配額分配、交易和登記
平臺、MRV、靈活履行機制、
價格控制措施、法律責任、市場監管等,提高法律位階是國家統一市場需要考慮的問題,配套制度也需要同時建設,如
會計準則、稅收、金融安全和反洗錢制度等。此外還要重點考慮市場對接問題,包括地方市場與全國市場的關系、國際市場間的對接、
CCER信用的抵消機制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陸冰清:我們希望得到更大的關注和支持政策,包括國家法律層面的支持。從國際市場看,碳交易的法律規格是很高的。歐盟是以歐盟的法律體制出現的,美國起碼是州法律,澳大利亞是國家法律,中國卻仍停留在很基礎的層面。我們希望能有支撐政策,包括處罰、核算等,因為要做全國市場,肯定要有統一的辦法和規則,才能形成合理的
碳價格。
記者:目前碳交易買方需求旺盛,但賣方相對謹慎。目前的配額方案是否合理?未來能否實現將一個地區的全部企業納入碳交易體系?
陸冰清:上海的配額方案是相對公開和固定的。2013年底發放配額的時候,把3年的配額都發了,企業對三年的情況已十分了解,對未來的排放預期也十分清楚。我們不允許私下交易的方式。
交易系統和配額系統是聯動的,配額的轉移除了在清繳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劃轉,其他情況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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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成:全部企業納入從目前的情況看不現實,還是一步步走比較穩健,將某個行業的全部企業納入可能更為現實。目前
碳市場的買方需求是不真實的需求,反映了市場長期信息披露的缺乏,大家都在觀望。
活躍度不是
試點的主要指標
記者:在試點階段,考察碳交易市場主要看哪些指標,是看市場流動性與活躍程度,還是看企業是否借助市場功能真正實現了
節能減排,或者還有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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