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原則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碳排放權交易不僅會涉及到當事人雙方利益,同時也會影響到公共利益。由于我國市場經濟很多方面尚未成熟,政府適時適度的引導和監管是必不可少的。據易碳家了解到,政府可利用稅收、補貼、信貸等經濟手段激勵企業參與到碳交易市場中,對減排任務完成較好的企業,依據企業的生產技術及條件給予適當的激勵政策;同時加強對碳交易市場的監管和引導,保證信息公開透明,完善碳交易市場競爭機制。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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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存在較大差異,不同行業碳排放量也有較大差距,所以確定首批承擔強制減排任務的地區和行業,以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都要注重公平理由;但只有將碳排放權稀缺化,且分配后其價格高于企業平均減排成本,碳交易才能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促使企業為減少成本加大減排投入,從而降低社會的碳排放總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原則
一個有效的碳交易市場應該帶來以下三方面的效益:(1)給參與的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同時推動國內經濟發展;(2)對社會產生正面效果,提高整個社會福利水平;(3)短期內能完成國家制定的碳減排目標,長期里能推動我國碳總量的減排,提高生態效益。因此,應加強環境保護,發展綠色經濟,推動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