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了解到,《京都議定書》確立了三種靈活的機制幫助締約國完成減排目標,CDM項目將暫時不用承擔減排義務的中國和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聯系起來。在《京都議定書》創建的國際氣候合作框架下,中國有必要著手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首先,發展碳排放交易市場是應對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壓力的需要。據易碳家了解到,目前,中國的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低于發達國家和世界平均水平,因此在《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中暫時不需要承擔減排義務。但是近年來,中國卻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減排壓力。有關研究表明,中國二氧化碳年排放總量已超過全球總量的10%,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排放國。因此,積極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亦是為將來更有效率地承擔減排義務,更好地融入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做準備。
其次,發展排放權交易市場是順應趨勢和抓住機遇的需要。CDM項目的發展不僅僅是參與CDM項目的企業獲得技術和資金的難得機會,更可以為中國的環境治理帶來收益和經驗。中國是第一個也是惟一一個對特許排放權(CERs)收益征稅的國家,稅收中絕大部分都用于資助進一步的CDM項目、可再生能源的供應和緩解氣候變化技術的研發工作。
再次,發展碳排放交易市場是中國提升國際氣候合作地位的需要。現實中,CDM市場和歐盟市場并不存在充分的流動性。發展中國家一方面是CERs的主要出售者,另一方面,他們并不能在國際市場上任意售賣。相反,國際買家拿到中國的減排額度卻可以在國際市場上出售,獲取利潤。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據易碳家了解到,發展碳排放交易市場可以利用其價格發現作用,為中國在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上謀求定價話語權,從而可以提升中國在國際氣候合作中的談判能力和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