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從上海市發改委獲悉,該市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已從6月1日起正式進入第一個履約清繳期。
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滬府10號令)有關規定,納入配額管理的試點企業應于3月31日前編制并提交2013年度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機構應于4月30日前提交核查報告,市發改委收到核查報告30日內應審定企業碳排放量并將審定結果通知企業。至5月30日,市發改委已按期順利完成了新增項目配額發放、采用基準線法分配的試點企業預配額調整,以及2013年碳排放量審定工作。此前,各試點企業和第三方核查機構分別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了報告提交和排放量核查工作。按市政府10號令規定,企業應于6月1日至30日期間,依據經審定的碳排放量,通過登記系統足額提交配額,以履行清繳義務。(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