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改委28日發布公告,表示2013年天津
碳排放履約已于7月25日結束,114家控排企業中共有4家未
履約,履約率96.5%。
按照《天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這4家企業在三年內不得享受優先融資服務,也不能優先申報國家循環經濟、
節能減排相關扶持政策和預算內投資所支持的項目。
《天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納入企業應在5月31日前完成履約工作。5月21日,天津發改委下發《關于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納入企業201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通知》,表示擬于6月20日完成核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啟動履約程序,截止日期為7月10日。而7月8日,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發布通知稱,履約截止日期為7月10日,最終寬限期為7月25日。最后,天津于7月25日結束履約。
除延長履約期外,天津市還采取了強制注銷的辦法幫助企業完成履約工作。7月8日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發布的通知稱,對逾期未進行履約注銷或進行履約注銷但仍未完成履約義務的納入企業,由登記主管部門對其持有賬戶配額進行強制注銷。
截止7月25日履約期結束,天津2013年
碳配額共成交105.7萬噸,其中77%為協議交易。24日平均價為17元,為國內碳市最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