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6日從省發改委獲悉,廣東省2013年度碳排放交易履約工作已完成。截至7月15日,廣東需履約的184家控排企業中,有182家控排企業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提交配額完成履約義務,有兩家控排企業未按規定完成履約。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據公布,這兩家未履約企業,一家是化州市大榮水泥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為751053736,位于茂名市化州官橋鎮,1979年建廠投產。該企業未按規定報告2013年度碳排放信息,拒不接受第三方機構核查,未按規定清繳2013年度碳排放配額。另一家是樂昌市昌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為776922176,位于韶關市樂昌長來鎮昌山村,2005年建廠投產。該企業未按規定報告2013年度碳排放信息,拒不接受第三方機構核查,未按規定清繳2013年度碳排放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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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改委表示,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上述企業進行處罰。
據悉,為了控制排放,企業要取得“碳排放權”,即企業依法取得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等的權利。經過發改部門核定,企業可以取得一定時期內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該總量即為配額。當企業實際排放量較多時,超出部分需花錢購買;若企業實際排放較少,剩余部分可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售獲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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