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碳排放權與排污權不同,排污權是基于絕對總量的控制,而碳排放權是基于增量的總量控制。也就是說排污權的總指標是逐年遞減的,而碳指標總體上仍可增加,只是排放強度下降。但是,兩者的交易機制相似,原理均是通過市場手段降低整個社會的減排成本并控制排放量。
目前,我國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總體上受到“三重門”的限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一重門:企業對排放權的資產屬性認識不深刻,參與熱情不高。2008年參與了天津唯一一筆排污權交易的天津天士力集團旗下一家公司的總經理田雨表示,當時很多參與者根本就不知道排污權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不知道買這個到底有什么用、不買又會怎樣”。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天津市環保局副局長趙恩海表示,有的企業認為通過了環評又交了排污費,自然就有了排污權,這是不對的。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碳配額履約同樣暴露了一些問題,全國5個試點中,上海履約率為100%,天津4家、廣東2家、深圳4家未按期履約,而北京在距離最后履約期限只有10天時,仍有多一半企業未履約。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業內人士認為,認為控排增加成本、不會增加收益,才是他們不愿履約的根本原因。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重門:政府GDP至上的觀念限制排放權交易。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總經理王靖表示,排放量的限制意味著對企業發展的限制,也意味著對地方發展的限制,沒有國家的強制規定,很多地方政府不會主動掐掉自己的發展空間。由于環境存在一定的流通性,排污權還會涉及跨區域交易的問題,“大部分政府不會犧牲自己的GDP發展空間而把排污權賣給其他地方,這就形成了地方保護,交易市場也變得破碎化了。”王金南說。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負責多地碳排放審核工作的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一位負責人透露二氧化碳的流動性決定了碳交易可以在不同地區之間進行“但在審核過程中我們發現,一些地方政府還是以GDP至上,配額發放很多導致碳價下跌。”他說。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第三重門:法律約束相對較弱導致企業超排“后果不嚴重”。從碳排放超標罰款數字上看,各地的懲罰力度都不算大,企業超排成本低。上海規定超標最高罰款10萬元,北京規定對超排部分按市場均價的3至5倍處罰,深圳規定對超排部分予以3倍的罰款;而天津甚至沒有罰金。而排污權方面,王金南表示,雖然日前出臺了指導意見,但關于處罰等問題還需要有法律明確約束。(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