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了解到,從全球范圍來看,碳金融雖興起于《京都議定書》簽署之后,但其輻射范圍之廣、影響 主體之多可謂令人矚目。包括國際組織、政府部門、交易所、非政府組織和金融機構在內的
各方利益之間的博弈,使碳金融逐漸成為金融領域的新增長點和發展方向。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交易主體 | 碳配額交易市場 | 自愿碳交易市場 |
國際組織 |
世界銀行、聯合國環境計劃委員 會 |
世界銀行、聯合國環境計劃委員會 |
政府部門 | 締約方國家、非締約方國家 | 非締約方國家 |
交易所 | EUETS、UKETS 等 | CCX、GGAS |
非政府組織 | 世界自然資源基金會 |
氣候集團、世界經濟論壇、國際碳交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聯合會 |
金融機構 |
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 證券公司 |
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 公司 |
其他交易主體 | 各類私募股權基金、企業與個人 | 各類私募股權基金、企業與個人 |
注: EUETS—歐盟氣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氣候交易所、UKETS—英國排放交易所、GGAS—澳大利亞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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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全球碳金融市場國家中的發達國家,都是通過較早進行工業化,通過高密度的碳排 放而取得今日的地位,目前大氣中的溫室效應物質有 80%源于發達國家,這決定了碳金融市 場不同主體間“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