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試點企業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并報市發展改革委。2014年12月3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2015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填報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企業按照所屬行業的編制規則,規范編制2015年度監測計劃,并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上海市碳排放報告直報系統完成提交。截至12月31日,除1家已關停企業外,其余190家試點企業全部按期完成了2015年度碳排放監測計劃編制及填報工作。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2015年度監測計劃在明確企業監測范圍、方式、頻次及責任人的基礎上,對填報內容進行了更新和細化,進一步反映了企業排放邊界、監測方式以及其他可能對排放量產生影響的重大變化,如新建項目、新增產能、調整數節能據獲取方式、實施節能技改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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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至2014年底,上海碳交易市場總成交量199.7萬噸,總成交金額達7614萬元,呈現成交量逐步放大、活躍度穩步提升的良好態勢。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14年9月,上海公布了《碳排放交易機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明確機構投資者條件,規范其交易行為,引導投資機構積極、有效的參與到上海碳市場交易。目前,上海碳市場有20多家機構投資者進駐。除節能減排行業相關機構外,如愛建、中信等大型證券金融機構也逐步參與到碳市場中,使上海市場交易主體更加多元化,為市場注入更多流動性,也為節能環保能減碳領域引入了更多的社會資本。
隨著投資機構的逐漸進入,上海碳市場在經歷6月底履約期結束后短暫的交易清淡期之后,成交量開始逐月穩步放大,比較12月與10月的交易數據,成交量月均增幅超過200%,月成交量放大7倍,市場參與主體擴大1倍,12月份的日均成交量超過1.4萬噸,市場流動性明顯提高。
同時,機構投資者的入市,也激勵了試點企業更積極的開展自身碳排放配額的管理,更多的試點企業提前根據自身余缺情況和市場行情的變動進行配額買賣,主動運用市場機制和手段,開展自身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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