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碳市場建設將分三個階段進行,2014~2015年為準備階段,其中2015年的主要任務是與國務院法制辦銜接,爭取盡早出臺國務院行政法規,同時由主管部門出臺其他相關的配套細則和技術標準,以及所有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和標準等。
2016~2020年為運行完善階段,其中,2016~2017年為試運行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出臺的各項政策法規,逐步將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范圍,做好配額的初始分配;2017~2020年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實施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調整和完善交易制度,實現市場穩定運行。
2020年后為穩定深化階段,主要任務是增加交易產品,發展多元化交易模式,逐步形成運行穩定、健康活躍的交易市場,并探索與國際上其他碳市場進行連接的可行性。
記者了解到,未來國內仍需要一定規模的交易機構為
碳交易提供服務,需要7~10個交易機構,全國市場是設計一個全新的整體的市場,以此為基礎兼容各地碳市場。
全國統一碳市場啟動后,排放量可能涉及30億~40億噸,為歐盟碳交易市場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