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統計發現,截至2015年12月31日,25個內地非試點地區全都出臺了低碳發展規劃和應對氣候變化方案,除貴州、西藏、青海外全都編制了溫室氣體清單,17個省份和蘇州、無錫兩市確定了第三方核查機構,蘇浙徽晉湘遼六省和新余、青島、成都、金昌、哈爾濱五市建立了碳排放管理平臺。
對于全國碳市場,報告認為,非試點地區在全國碳市場建設進程中不僅面臨巨大挑戰,同時迎來了地方發展轉型的契機,必須在政策、技術和管理方面積極準備以迎接全國碳市場。對此,報告提出了五點建議: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一是加強地方政策和技術規范支撐體系建設。在總結試點碳市場經驗的基礎上深刻解讀《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二是加強地方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送體系建設。重點排放單位應借鑒已建立的能耗管理體系和節能管理經驗來建立內部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體系,開展溫室氣體減排精細化管理。
三是加強地方核查機構和核查員能力建設和管理。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工作是實現碳市場減排目標和開展碳交易的基礎與保障。
五是加強碳資產管理能力建設。以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為基礎,建立操作性強的企業內部碳資產管理制度,建立高效的碳資產管理決策機制。
五是加強碳市場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建設。以防范風險為主,最大可能減小風險造成的危害。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