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未經證實的政策變動傳聞稱,全國碳市場的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準入條件可能嚴于試點地區,可能的要求包括:項目開工日期在2015年1月1日后或更晚的CCER項目才可用于履約,一些類型的項目例如工業氣體類將直接被限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CCER可用于抵消控排企業的碳排放量,傳聞一出,引發業界擔憂。這意味著,大部分已審定公示的CCER項目所產生的減排指標將無法用于履約,開發商不應再開發早期項目,持有者則需盡快拋出項目。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對此,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蔣兆理稱:“改革是我們堅定不移的方向,相信不至于讓大家惶恐,而是更加方便、利于操作。請靜觀結果吧!”
王庶透露:“對于CCER的時間問題,目前還在考慮中,尚未完全確定??隙ㄒ袝r間節點,具體還在和專家商議中。”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政策制定之初未考慮到中國龐大的CCER減排量。據統計,目前CCER備案項目已有501個,其中2014年備案87個,2015年備案254個,2016年僅一季度就達到16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