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七個試點碳市場橫跨了東、中、西部地區,區域經濟差異較大,制度設計上也有區別,導致交易活躍度、價格波動性等市場表現不同,這些試點經驗為全國碳市場的建設提供了豐富的借鑒,也折射出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潛在方向。
1.試點碳市場總體運行情況
我國七個碳交易試點共納入企事業單位2000余家,包括高耗能工業企業,及部分試點地區的服務業企業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年發放配額合計約1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CO2 eq),規模僅次于EU-ETS(年發放配額約20億噸)。
2016年上半年七個試點市場合計成交產配額現貨3039.6萬噸,比2015年同期增長245.0%,比2015年下半年增長89.8%[2]。目前我國碳配額交易以滿足履約需求為主,因此成交集中在履約期前的6、7兩月,占全年總成交量的一半左右。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市場擁堵”、配額價格上漲,提高了企業的履約成本。隨著交易制度的完善、企業交易經驗的積累,市場對碳價格的有效預期逐漸形成,2015年下半年至今碳市場成交量的時間分布區域平均,表明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提前布局為履約做準備。
目前湖北在七個試點地區中交易量最大;深圳市場的交易活躍度最高;重慶和天津市場成交量則較小,交易幾乎陷于停滯。各試點市場碳配額的價格也有較大差異:北京、深圳碳價位于40-50元/噸之間;而另外五個試點市場碳價則集中在10元/噸附近。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湖北市場的成交量得益于其較大的配額規模。作為試點地區最大的工業化省市,湖北碳市場年發放配額3.24億噸,占七個試點市場總量的26%。此外,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規定只有通過交易市場購入的配額才能夠跨期儲存[3],這提升了名義上的交易規模,但卻帶來了一定的隱患。在配額供給過剩、市場總體寬松時,這會導致額外的拋壓,從而使價格出現大幅下跌。2016年7月臨近履約時市場出現大量供給,但市場需求不足導致碳價急劇下跌,迫使湖北排放權交易中心將碳配額線上交易價格的日內跌幅限制從10%下調為1%。盡管在客觀上穩定了碳價,但是這也引起了市場巨大的爭議。
深圳市場交易活躍度較高,主要得益于三方面的因素。首先,深圳作為第一個啟動試點的地區,碳市場運行時間較長,企業認知度較高;其次,深圳市場0.3億噸的配額總量為七個試點市場中最小的,但是覆蓋845家企業數量卻是最多的。大量小規模企業參與交易有利于提高市場流動性;第三,深圳市場在啟動之初便向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開放,且不設準入限制,任何個人或機構只需注冊便可參與碳配額交易,因而吸引了更多的資金提高市場流動性。
上海是唯一采取“三年一次性分配”配額的試點地區,其他均為每年分配。由于配額分配的提前量大,分配的準確性受到一定限制,在經濟放緩壓力的影響下,上海前期分配配額出現較大幅度的剩余,這導致上海市場碳價格長期低迷。2016年5月9日,上海市發改委宣布碳配額可以結轉至2016年后使用,此后配額價格逐步回升。而同樣是進入了工業化后期,GDP增速較低的北京市由于建立了京津冀跨區域碳市場,將正處工業化過程中的河北、天津納入,為碳價提供了支撐。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重慶試點碳市場采取了“企業自主申報”的方式。這樣的方式直接造成了重慶碳市場配額大量剩余,市場交易陷入停滯。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我國碳市場發展的最大短板,在于碳金融體系深化發展和創新不足。目前僅湖北和深圳上線了碳遠期,上海正在探索碳遠期產品,而碳期貨依然空白;而碳資產托管、抵押/質押貸款、碳拆借和回購等業務發展也非常有限。2014年起,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湖北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先后推出了近20種碳金融產品[4]。但由于試點市場流動性較弱、缺乏有力的市場需求和社會資金來支撐碳金融業務的持續開展,導致部分產品市場反響平淡,被戲稱為“PPT產品”,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交易主體風險管理的能力,也限制了控排企業開發和持有碳資產、參與碳交易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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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試點經驗看全國碳市場
2016年1月22日,發改委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國協同推進碳市場建設工作,確保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根據相關政策文件精神,我國擬建的全國碳市場部分要素已經明確(參見表1)。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全國碳市場的行業覆蓋范圍已經明確,包括8大部門32個行業,主要包括高耗能、高排放工業行業,以及民航業。初步估計將覆蓋近1萬家企業,涉及年均約40~45億噸的碳排放,占全國碳排放量的近50%。而上海、深圳、北京等試點市場將公共建筑和部分服務業納入碳交易的做法,在全國市場中暫不采用。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配額分配采用國家和地方兩層分配模式,由國家發改委主管部門確定各省配額,同時預留部分配額用于有償分配、市場調節和重大項目建設。地方政府分配配額在初期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提高比例。免費分配標準和方法由國家發改委確定,地方可以從嚴執行。地方配額總量與免費分配配額之間的軋差,可由地方政府用于有償分配,有償分配的具體方法有地方確定。此外,剩余配額可以跨期儲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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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主體方面,由于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參與能夠顯著地提高市場流動性,有利于價格發現。因此全國碳市場將允許“符合交易規則規定的機構和個人可參與碳排放權交易”,但具體的準入資質和限制條件尚待明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本文摘選:【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20160803):福建省碳市場建設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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