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理論淵源自科斯定理,即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資源可以在市場得到最優配置。這一產權交易理論隨后被用以環境經濟學分析,與庇古稅分析比較,結論是如果污染物排放總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量與庇古稅下的排放均衡數量一致的話,庇古稅率與排放權的市場均衡價格是等同的。也就是說,庇古稅和科斯定理可以在污染控制方面實現同等的效率”?;谶@一一致性,美國在1980年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代為了控制二氧化硫排放而實現總量控制,通過市場進行二氧化硫排放權交易,已實現在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得到控制的前提下,二氧化硫的排放權得到最優配置。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正是基于美國二氧化硫總量控制和排放權交易的成功經驗,1997年關于溫室氣體減排的《京都議定書》的談判過程中,美國強調市場途徑以實現發達國家的低成本履約減排。因而,《京都議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定書》第6、12、17條納入了三項市場機制:發達國家內部的排放貿易(ET)、附件I國家內部發達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之間的聯合履行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清潔發展機制。排放貿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主要是歐盟內部的排放貿易計劃,由歐盟委員會核定各國的排放限額,企業在市場上進行碳排放權交易。每噸二氧化碳價格在最高時達到30歐元左右,但是,進入2010年以后,這一價格大幅
下跌,低至不足5歐元。由于東歐國家加入歐盟,俄羅斯作為最為典型的經濟轉軌國家鮮有與附件B國家開展實質性的聯合履行。京都議定書中附件B所列國家為發達國家,不包括公約附件I國
家中的經濟轉軌國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由于附件I國家的能源和排放數據相對準確,因而碳排放權的核算確認比較簡單。而發展中國家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實施的減排,例如節能、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減排數量的核認就要復雜的多,涉及基準線、減排量、確認登記等。盡管如此,一系列CDM方法學和指定的運作實體的核認,使得發展中國家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實現的減排,得以為發達國家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履約。指定的運作實體指具有法律地位的公司或機構,或國際組織,在CDM項目運作程序中審定CDM項目的合格性,核查并確認所注冊的實際減排量,并簽發相應的經核認的減排量。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總體上,京都三機制不盡完美。碳排放貿易只是在歐盟內部得以實現,并沒有在所有附件B國家展開。聯合履行的實施效果非常有限。清潔發展機制多在快速工業化的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印度等國項目較多,在低收入國家項目十分有限,而且所有項目幾乎少有技術轉讓的內容。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發達國家也建立了一些非強制性的碳市場,但并沒有形成“氣候”。但是,京都機制的積極效果不可否認:碳是有價的。這一市場信號傳遞給企業,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低碳或可以降低生產成本,或可以創造收益。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然而,2015年達成的《巴黎協定》。中,京都三機制并沒有得到再現,只是在第六條中將“國際減排轉讓”規定為“自愿合作機制”,必須準確核算、避免重復計算,并且要交管理費和適應基金,相關規則、模式和程序在《巴黎協定》生效后的第一次會議上商定。對于造林產生的碳匯沒有納入轉讓,只是將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所避免的排放,根據實際結果予以補償?!栋屠鑵f定》第6條第8款中對市場機制沒有“厚愛”卻青睞“非市場途徑”,包括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