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易對象劃分
國際碳市場可分為配額交易市場(Allowance-based trade)和項目交易市場(Project-based trade)兩大類。
1、配額交易市場
交易的對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過初始分配給企業的配額。如《京都議定書》中的配額AAU、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使用的歐盟配額EUA。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項目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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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對象主要是通過實施項目削減溫室氣體而獲得的減排憑證;如由清潔發展機制CDM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和由聯合履約機制JI產生的排放削減量ERU。其中,EUETS的配額現貨及其衍生品交易規模最大,2008年接近920億美元,占據全球交易總量3/5以上。
根據組織形式劃分
碳交易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碳交易開始主要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隨著交易的發展,場內交易平臺逐漸建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截至2010年,全球已建立了20多個碳交易平臺,遍布歐洲、北美、南美和亞洲市場。歐洲的場內交易平臺最多,主要有歐洲氣候交易所、Bluenext環境交易所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根據法律基礎劃分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從碳市場建立的法律基礎上看,碳交易市場可分為強制交易市場和自愿交易市場。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法律明確規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據此確定納入減排規劃中各企業的具體排放量,為了避免超額排放帶來的經濟處罰,那些排放配額不足的企業就需要向那些擁有多余配額的企業購買排放權,這種為了達到法律強制減排要求而產生的市場就稱為強制交易市場。而基于社會責任、品牌建設、對未來環保政策變動等考慮,一些企業通過內部協議,相互約定溫室氣體排放量,并通過配額交易調節余缺,以達到協議要求,在這種交易基礎上建立的碳市場就是自愿碳交易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