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廣東省
碳排放配額
履約工作順利完成,
履約率100%,從2014年度開始已連續三年履約率達100%。記者今日從省發改委了解到,截至2017年6月20日,廣東省電力、鋼鐵、水泥、石化、造紙、航空六個行業共244家控排企業和單位均按照核定的2016年度實際
碳排放量,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提交了足額的配額或可用于抵消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和廣東碳普惠減排量(PHCER),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核,符合相關規定,準予清繳并注銷,企業履約后剩余的配額可以在后續年度繼續使用和交易。
省發改委介紹,根據《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197號)規定,每年6月20日前,控排企業和單位應當根據上年度實際排放量,完成配額清繳工作,并由省發展改革委注銷。據悉,控排企業在2016年度履約除了使用
碳配額外,還包括用于抵消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為303641噸,廣東碳普惠減排量(PHCER)為239197噸,這也是PHCER首次用于廣東
碳市場的履約。至此,2016年度廣東省碳排放配額履約工作順利完成,履約率100%,從2014年度開始已連續三年履約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