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6月18日深圳率先啟動中國第一個
碳市場試點后,到現在中國共有八個地區性
碳市場在運行。各區域碳市場在分配配額的環節中,主要采用了免費發放的方式。不過也有幾個區域碳市場的制定者在過去幾年里通過
拍賣的方式對有償配額分配方式以及調節市場供需進行了一定的嘗試,比如廣東,湖北,深圳,上海和福建地區。其中廣東省碳市場是應用配額
拍賣最多的地區。最早在2013年12月16日市場啟動之初就舉行了第一次300萬噸的配額拍賣。截止2016
履約年度,廣東碳市場共進行了19次配額拍賣,拍賣總量達到26,465,000噸配額,成交量達17,161,885噸,成交額更是超過了8億元人民幣。其中成交量接近中國碳市場拍賣總成交量的九成,成交額更是占到了95%左右,可謂中國碳市場配額拍賣最重要的試驗基地。
先來看一下廣東碳市場配額拍賣在每一個履約年度的情況和主要要求: (圖片較大,請開橫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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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可以看到在第一年拍賣時,只有控排企業可以參與拍賣,應該是政策制定者在初期擔心機構投資者的參與會提升配額的
價格,從而增加控排企業的負擔。但是從第二年開始,拍賣的大門就向機構投資者打開了,有可能是政策制定者發現之前的擔心是多余的,而且機構投資者的參與還能進一步促進市場的流動性,可謂利大于弊。第二是拍賣參與的強制性。第一年所有控排企業都是被要求必須參與拍賣,而且只有拍賣了3%的配額后,免費發放的97%的配額才會被激活生效。而從第二年開始只有新建企業才被要求必須參與拍賣才能激活免費配額,對一般控排企業在免費發放(電力行業企業95%,其它行業企業97%)的基礎上,可以自愿的方式參與拍賣。第三,在拍賣機制上,采用了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并且最后為統一中標價,這樣既簡化了參與者在拍賣時的操作過程,也能夠在拍賣結束后向市場釋放統一的價格信號。但是價格發現的作用就會偏弱。在具體的申報量上,我們看到也逐步變得更為靈活,隨著每單最低競拍量的降低,可以吸引更多的競拍者參與,同時增加對最大競拍量的限制來避免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最后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拍賣底價的設置。在2013年的7次拍賣中,拍賣的底價都是60元/噸,應該是希望拍賣能發揮一個很強的價格錨定作用。第二年改為逐步升高的四個固定價格,而且在一開始就公布了四次拍賣的底價設置。相信政策制定者是希望能夠通過拍賣引導二級市場的價格,同時鼓勵競拍者及早參與拍賣,從而在履約年度之初就能激活市場。在后續兩年拍賣底價從預先設定的固定價格又進一步變為和現貨價格關聯的浮動政策保留價,避免了拍賣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差異過大的局面。
一般來講,通過拍賣的方式發放
碳配額,可以起到以下幾個作用:
a) 通過部分有償的方式發放配額,能讓參與的控排企業對碳市場履約更為重視,從而在減排工作中更為積極主動;
b) 錨定碳配額的價格,尤其是在碳市場啟動初期,各方參與者對碳配額價格的判斷差異較大時,能發揮市場導向作用;
c) 在市場價格波動比較劇烈的時候,有機會發現較多參與方能夠接受的價格;
d) 通過增加市場供應,平抑過高的市場價格;
e) 補充市場供應,幫助短倉控排企業以相對合理的成本補足短缺倉位,從而實現履約。
通過之前的表格我們已經了解了廣東碳配額拍賣政策的變化,那么我們再通過圖1拍賣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
走勢以及圖2拍賣參與情況進一步分析廣東市場的這些拍賣是否發揮了預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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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度拍賣因為是只有控排企業參與,設定的拍賣底價發揮了錨定市場地板價的作用。從二級市場現貨價格走勢來看,確實也在高于拍賣底價的位置運行。但實際上成交量,以及活躍度都是比較低的。這一方面是由于市場剛剛啟動,參與者還不熟悉市場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也說明大部分參與者在此高位參與的熱情不高。從參與情況中也能印證這一點。第一次拍賣的競拍量遠高于發放量,但從第二次開始競拍量都是小于發放量,而且逐次降低(2013年度最后一次拍賣因為有較多之前沒有積極參與的企業為了趕上履約前的最后一次機會,所以情況略有不同)。
2) 但是到了2014年度越來越多的參與者了解到市場整體供大于求的狀況后,二級市場
碳價開始急轉直下。所以這個年度的拍賣政策如前文所述也做了較大調整。不過拍賣仍然設定了固定底價,希望發揮價格引導作用。但是我們看到二級市場
碳價的走勢和拍賣的價格走勢完全相反,說明這一點應該沒有起到原來預想的效果。不過從參與熱情上來看,參與者把精力更多的放在了前面的拍賣上,應該起到了盡早活躍市場的效果。
3) 2015年度拍賣的思路和政策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首先拍賣底價從固定價格變為浮動價格,而且和二級市場現貨價格進行了關聯,而且拍賣總量比前兩年有較大的降低,并且規定如果競拍量小于發放量則該次拍賣不成交。說明拍賣不再準備作為二級市場價格的引導者了,而是希望在不過度增大市場供應的前提下,適當對市場的供需進行調節。從實際走勢看,這一年的拍賣價格也和當時的市場價格比較吻合,同時四次拍賣的最終成交價和底價的差異也逐步縮小,說明在逐步了解市場的真實供需水平后,還是參與者認為拍賣的總量過度增加了市場供應,這也是為什么該年度最后一次拍賣因為競拍量不足而沒有成交。
4) 2016年度的拍賣政策和上一年度比較沒有太大的變化,而市場反應也和上一年度差相仿佛。有趣的是往年都是第一次拍賣參與者最為積極競拍量最多,而這一年卻變成了第二次。顯然在經歷了上一年度最后一次流拍之后,即使2016年度第一次拍賣的底價創出了新低(9.37元),也不足以充分激活市場信心,最后導致成交價也僅為9.88元,明顯低于當時的市場價格。但是隨后二級市場價格開始逐步走高,市場的期待也逐步升溫,所以第二次拍賣無論在競拍數量還是參與家數都列當年最高。但之后市場價格在創出階段新高后又逐步走弱,拍賣的熱情也隨之回落,直至最后一次拍賣還是因為競拍量不足而流拍。
5) 還有一個方面是參與競拍的企業/機構數量,除了第一年因為強制要求所有控排企業必須參與,而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數量上,后續幾年即使仍然要求新建企業必須參與拍賣,但是參與者數量還是維持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這也反映出因為市場免費配額發放較為充足而導致有償發放參與動力不足的結果。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廣東市場碳配額拍賣在歷年度所發揮的作用各不相同,有些達到了預想的效果,有些則因為當時的市場狀況等因素而差強人意。但總體來看,這些努力不但是一種有效的嘗試,對廣東碳市場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也為未來中國碳市場在如何發揮有償配額發放以及通過拍賣來調節市場的作用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借鑒作用。更重要的是,廣東碳市場的政策制定者在過去四年里根據拍賣的結果以及效果不斷地對拍賣的定位以及具體細則進行著調整,以便讓拍賣能夠發揮更好更穩定的作用。在廣東省近期發布的《2017 年度
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中,對今年的拍賣又做了一個小的調整 – 在總量保持在200 萬噸的基礎上采用不定期競價發放的形式。說明經過四年的嘗試,廣東市場對拍賣的定位和作用已經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所以政策逐步趨于穩定。同時又保持著隨市場變化的開放態度,所以每年都進行一些微調以適應市場新的形勢。我們衷心希望拍賣能夠在未來廣東碳市場乃至中國碳市場有更多的應用,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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