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放數量:2014年企業有償配額計劃發放800萬噸,原則上分四次競價發放,且前兩次競價發放的剩余配額將收回到市場調節配額;在市場出現配額緊缺或
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下,省發展改革委可動用市場調節配額增加有償配額競價發放的數量及次數。
2. 發放時間:從2014年9月起至2015年6月,原則上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安排一次,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3. 發放對象: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符合規定的其他機構及組織。
4. 發放底價:為體現配額在不同時期的稀缺性和價值,發放底價實行階梯上升,四次競價底價分別擬定為25元/噸、30元/噸、35元/噸、40元/噸。
6. 發放流程: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負責組織有償配額競價購買,企業提交競價購買配額申請、繳納保證金并按規定繳納購買資金,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完成配額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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