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天津市
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納入企業2016年度
履約名單的公告》,根據公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天津市109家納入企業全部完成
履約,并公布了天津市
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納入企業2016年度履約名單。
7月4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按時足額履行2016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的
碳交易管控單位名單的公告》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未按時足額履行2016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的
碳交易管控單位名單及責令補交配額的公告》,深圳市803家碳交易管控單位已按時足額提交與其2016年實際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此外,深圳艾迪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凱特電池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管控單位未按時足額履行2016年度碳排放履約義務。
2017年6月16日,
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責令2016年重點排放單位限期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履約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7]850號),通知明確,截至6月15日,尚有
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等22家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今年北京總共納入947家企業,22家未按時履約。
2017年6月20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廣東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額履約工作的公告》,截至2017年6月20日,廣東省電力、鋼鐵、水泥、石化、造紙、航空六個行業共244家控排企業和單位均按照核定的2016年度實際碳排放量,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提交了足額的配額或可用于抵消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和廣東碳普惠減排量(PHCER),履約率100%。
截止7月4日各試點已公布的履約情況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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