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
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在福建日報公布了我省2016年度重點排放單位的
碳排放和配額清繳情況。截至7月11日,9大行業277家企業中,有271家企業主動完成
履約,2家企業延期完成
履約,尚有4家未按規定完成履約。
去年12月22日,福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運行,共納入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陶瓷等9大行業277家企業,約覆蓋2億噸二氧化碳排放,占我省碳排放的80%以上。從覆蓋碳排放總量上看,我省
碳市場與湖北、廣東的體量相當,在我國現有8個區域
碳市場中位居前列。
截至7月7日,福建碳市場累計成交量401.67萬噸,成交金額10562萬元。其中:福建
碳配額(FJEA)成交305.51萬噸,成交金額8647萬元;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成交68.7萬噸,成交金額1390萬元;福建林業
碳匯(FFCER)成交27.4萬噸,成交金額525萬元。
根據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每年6月底前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權交易主管部門提交不少于上年度經確認的碳排放量的排放配額,履行上年度的配額足額清繳義務。
延期完成履約的2家企業是: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春馳集團新豐水泥有限公司;
尚未按規定完成履約的4家企業是:福建南鷹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晉江市新峰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晉江市燕山建陶有限公司、晉江市宗盛陶瓷工藝有限公司。
那么,拒不履行清繳義務的,將受到哪些處罰呢?
根據《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違反規定未足額清繳配額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權交易主管部門責令其履行清繳義務;拒不履行清繳義務的,在下一年度配額中扣除未足額清繳部分2倍配額,并處以清繳截止日前一年配額市場均價1至3倍的罰款,罰款金額不超過3萬元。
更厲害的還有——失信懲戒!
《福建省碳排放交易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提出,省碳交辦根據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信用等級評價,制定相應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管理措施,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對被評定為失信的重點排放單位、第三方核查機構以及參與我省碳排放權交易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省碳交辦可會同有關部門給予以下失信懲戒:
(一)移出名錄庫;
(二)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
(三)在日常監管中,增加檢查頻次;
(四)在政府招標采購時,置后考慮或不予考慮;
(五)在安排預算內投資、財政專項資金時,減少扶持力度或取消申請資格;
(六)納入稅收、銀行等征信系統管理;
(七)限制或取消發改等部門組織的各類認定認證和榮譽評選資格;
(八)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其失信行為及相關信息;
(九)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可以實施的其他懲戒措施。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信用等級評價有效期3年,并實行動態管理。市場參與方在評價結果公布30日內主動整改失信行為的,可向省經濟信息中心提出調整申請。
據悉,我省碳市場覆蓋范圍將進一步擴大,下半年將在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8大行業基礎上納入年能源消耗總量達50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工業企業。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行業、具有福建特色的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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